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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犯罪嫌疑人没有缴税并不是偷税罪 偷税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来源:南宁偷税罪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偷税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韦俊律师,南宁偷税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案犯罪嫌疑人没有缴税并不是偷税罪

案 情 简 介


一、涉案单位基本情况


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经工商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由两个自然人股东组成,主营快递服务业务。该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XXX曾于1999年4月办理过个体性质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营同类性质的货件快运业务,核定定额纳税。由于创业初期客户少,经济效益差,于2000年5月营业执照到期后停止了经营活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之后没有年检。2002年5月,另一个自然人股东另行注册登记,办理了该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同类性质的货物接送快运服务,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到2003年12月,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沿用了;服务部1;的税务登记证,核定定额纳税。随着业务的发展,2003年5月二人协商成立了现在的有限公司,仍沿用99年;服务部1;的税务登记证缴纳定额税,税务征收机关在每季度下发的;核定定额通知书;中注明:实际收入超过定额30%的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否则按偷税论处。


二、被立案稽查情况简介


2005年4月中旬,该公司因内部矛盾被揭发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偷税,税务稽查局和公安经侦支队联合介入,税务稽查局对;服务部1;和;有限公司;发出了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发通知书的同时突击检查了该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资料,并固定了证据。稽查的检查期间为2003—2004两年。


该公司没有建帐,但有一套类似邮政的EMS的全国关联单位统一使用的电脑业务管理系统,从快件填写单据受理开始,经过中途转送到达目的地,层层环节都是通过电子扫描仪将客户的有关信息记录到电脑里,如委托人、受理人、货物名称、受理时间、地点、应收的服务费、中转地、中转到达到时间、中转受理人、中转转出时间、直至终点收件人签收,客户可以从电脑系统随时查到货件运转的情况,同时电脑自动生成管理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如,所有客户结算报表,业务员业绩报表。该公司的业务管理模式是,上门取货,货到收费,损坏赔偿,服务价格比本系统全国统一定价优惠10%—30%,还免费代理EMS业务。


税务稽查局调取了该公司电脑系统全部经营活动的业务资料,并做了大量的外调取证工作,核对部分客户资料,核对部分发票。由于该公司的客户遍及全地区,且金额小,业务频繁,难以逐一核对,最后税务稽查决定采用电脑自动生成的;有限公司所有客户结算报表;中记载的应收服务费,作为计稅依据计算出该公司偷税数额达十多万元,认为构成偷税罪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当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也认为构成偷税罪并报检察机关批捕,准备移送起诉。




偷税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偷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偷税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偷税罪是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的罪名,构成该罪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偷税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偷税罪的构成要件:


在实践中行为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常见的手段来实施偷税的行为: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券。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


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指纳税主体及扣缴义务人。




二、偷税罪的处罚: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三、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由于过失而漏缴税款的,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故意,不构成偷税罪。


2.行为人虽有偷税的行为,但数额和比例没有达到偷税罪的标准,也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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