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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派出所能调解吗 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南宁偷税罪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偷税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

  韦俊律师,南宁偷税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案件派出所能调解吗

  调解案件,是基层派出所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现实生活中,70%的案件都在法律规定的可调解范围之内。在实际工作中,法律允许调解的案件也只有调解才能真正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能使工作效果最好最大化。因此,人民群众对派出所满意不满意,调解案件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刑事案件派出所能调解吗



  一、刑事案件派出所能调解吗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因此,调解由人民法院主导,只对自诉案件中前两项案件。




  二、刑事案件调解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1条规定,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人民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自诉案件以调解书形式结案,当事人在签收前可以反悔,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是什么


  与调解由人民法院主导不同,和解由双方自愿组织。


  和解适用范围:


  1、所有的自诉案件;


  2、《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和解的后果:


  1、自诉案件,自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同被告人和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以撤诉形式结案。


  2、符合和解条件的公诉案件:


  《刑诉法》第278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279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10条规定:;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刑事案件派出所能调解吗;这个问题。大家可以学习到;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派出所调解案件的方法是一门学问,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当事人,不同矛盾纠纷,其调解方法都不一样。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







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这就更需要严厉的刑罚来预防犯罪。而刑事案件案情复杂,是由公安机关调查,之后检察院来提起公诉,最后是有法院审理终结,那么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规定的现在,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属于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否则嫌疑人始终羁押在看守所。




  二、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


  7、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


  8、对于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上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5月。


  三、刑事执行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规定的的相关内容。综上,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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